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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档程序

查阅者提供相关材料——窗口审核受理——查档调档——窗口取证

二、查档手续和注意事项

1、我国公民和组织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即可免费查阅本馆开放档案。

2、我国公民和组织可按本馆有关规定申请查阅未开放档案。

3、港、澳、台胞和华侨,外国组织及个人可按有关规定查阅本馆开放档案。

4、查阅档案须履行登记手续,利用者应如实填写《调阅登记表》,签署《查档利用承诺书》。

5、利用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带出阅览大厅,不得涂改、圈划、剪裁、折叠和拆卷,不得修改、破坏电子档案。

6、利用者应爱护查阅设施设备,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严禁喧哗、吸烟及进食。除贵重物品及查档必用品需随身携带外,其他物品(包括文件包)请放在存包处。

7、利用者需要档案作为凭证的,可向本馆提出申请,由本馆出具档案证明,不得擅自复印、打印、拍照、下载、截屏。

8、未经本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自行公布馆藏档案内容。

9、查档者应主动提供档案利用效果,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反馈档案利用信息。

三、开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按县政府公布作息时间。

四、查档地址

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92号四楼查阅大厅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77-67261265

传真:0577-67261265

邮编:3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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