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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7月24日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县档案局。1997年4月,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合并,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作为县委办公室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履行全县档案事业行政管理与县级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2019年3月,县档案局(馆)机构改革后局馆分离,县档案馆为县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征集编研科,保管利用科,正式人员16名。 

永嘉县档案馆现有馆藏198个全宗,档案门类丰富,载体多样,保存有民国至今各类纸质档案134802卷、32013件、备份光盘3631盘。馆藏档案卷内目录基本电子化,电子目录达236多万条。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县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县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并提供档案接收方案的指导服务,收集社会上散存的具有全县意义的档案资料,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开展主动建档存史工作。

(三)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四)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五)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建设党员党性教育、社会宣传教育基地,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六)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级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的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有效利用。

(七)组织开展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并提供技术指导。承担本县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建设,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区域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保护技术工作,开展档案利用合作交流和境外档案征集。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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