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21-282279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卫发〔2021〕16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YJD67-2021-0001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永嘉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永嘉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永嘉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2020年版)》(浙基卫办〔2020〕1号)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参考标准(2019年)的通知》(浙基卫办〔2019〕7号)文件精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进一步维护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降低妇女非意愿妊娠,保护女性健康和生殖力,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结合永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知晓率,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障母婴健康。遵循知情选择的避孕原则,促进育龄人群应用高效避孕方法,提高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和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

二、项目对象

辖区内常住育龄人群(包括居住在永嘉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包括已婚、未婚和其它有需要的人群。

三、项目内容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1.避孕药具采购。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制订本辖区需求计划。

2.药具存储调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入库、存储、出库等流通环节,按国家卫生健康委药具管理中心关于《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仓储质量管理细则》(国卫计药字(2019)11号文件)执行。

3.药具发放。 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三级网络承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并在机构内醒目位置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告知群众。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接收、存储、发放服务记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服务质量检查,定期分析业务数据,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拓展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渠道,鼓励通过社区、单位、流动人口集中采取自助发放机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发放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方便育龄群众获得避孕药具,提高可及性。

4.药具咨询与随访。承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机构(药具发放网点),应针对群众的具体情况介绍避孕措施的避孕原理,正确使用方法及优缺点、禁忌症等,帮助群众知情选择避孕措施,提高咨询指导准确性和随访工作。

提供免费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应按技术常规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丙肝IgG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阴道B超、乳房B超、宫颈细胞学检查等,必要时妊娠试验,排除禁忌症。服用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妇女应定期随访。

5.宣传培训。宣传国家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政策,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健康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公布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和定点服务机构,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告知育龄群众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的领取方式方法,提高育龄人群的知晓率。按要求做好各级药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

1.放置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症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IgG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阴道B超等。

2.取出宫内节育器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症者: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6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如阴道异常出血,带器妊娠等。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IgG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阴道B超、心电图、必要时X线检查等。

3.放置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症者。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4项、乙肝表面抗原、丙肝IgG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阴道B超、乳房B超等。

4.取出皮下埋植剂术:适用于以下无禁忌症者: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取出皮下埋植剂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4项、乙肝表面抗原、丙肝IgG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等。

5.输卵管绝育术:适用于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症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输卵管绝育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 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B 超等。

6.输卵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症的妇女。输卵管吻合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肝肾功能、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必要时行女性生殖内分泌检查。

7.输精管绝育术: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症者。输精管绝育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外 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

8.输精管吻合术: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症者。输卵管吻合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服务内容包括: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凝血时间、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 抗体检查。

四、项目组织与实施

(一)资金使用对象

(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项目资金用于县、乡镇级存储和调拨环节,主要用于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质量抽查检测等工作;在发放服务环节主要用于服务机构避孕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开展咨询指导、提供药具(含提供药具前工作规范要求的各项检查、药具发放及使用过程中的随访)、避孕药具发放及随访和信息登记等服务。

(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共 8 类手术)。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定点医院为: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取得计划生育专业项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开展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和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二)保障标准

(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项目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纳入其它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服务经费中列支,用于存储和调拨、发放等服务。根据《浙江省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年要及时上报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采购需求计划,保证品种结构合理,储备数量适当,能保障基本需求的供应。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发放、随访等服务内容,实行当量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详(见附件3),每年考核2次,上半年和下午年各1次,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起考核。据考核结果给予补助,补助资金计算方法如下:

项目补助资金=总核定工作当量×年度考核得分率×当量单价。

其中:核定工作当量=核定工作数量×标化工作当量;

考核得分率=考核得分/考核分值×100%;

当量单价:每年参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当量标准,2020年暂定11.51元/当量(注:随着补偿机制改革资金总量及标化当量补助标准变化而变化)。

年度考核得分由半年度和年末考核成绩按比例组成,其中半年度考核成绩占40%,年末考核成绩占60%,即年度考核得分=半年度考核得分×40%+年末考核得分×60%。如上半年未进行考核的项目,年末考核成绩即年度考核得分。当量经费不包含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和发放设备的维护等。

(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符合规定享受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经费,县财政局落实经费保障。结算标准按照《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和避孕手术现行医疗服务价目表》(附件2)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确定。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

(三)服务流程

1.提供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的流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将避孕药具按需求计划免费下拨至各药具发放机构,并汇总相关数据信息;各相关机构负责药具调拨、发放到群众,并如实上报相关数据信息。避孕药具管理经费按实际支出支付。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经费,上半年考核后预拨55%资金,年终考核后结算。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的管理和维护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

2.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的流程。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为目标人群提供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对象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直接享受规定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内容、服务数量按照永嘉县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经费结算价目表(附件2)跟县财政局进行结算。定点单位于每年10月15日前(结算上年度10—12月份和当年1-9月份)将永嘉县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汇总表(附件4)和永嘉县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登记结报册(附件5)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基妇科,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将专项补助资金按工作量直接拨付给各定点服务医疗机构。

五、项目考核与评估

为保障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决定成立永嘉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附件1),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建立项目动态监测和督导制度,组织项目检查,对项目管理、资金保障、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基层存在问题进行督导,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本方案自2021年3月3日开始执行。原《关于规范全县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通知》(永卫发〔2019〕162号)中有关政策与此文件不一致的按此文件执行,其中的抗早孕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和中、晚期妊娠补救措施等政策继续保留实施。

附件1.永嘉县免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docx

          2永嘉县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经费结算价目表.docx

          3.永嘉县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版).docx

           4.永嘉县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汇总表.docx

            5.永嘉县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登记结报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