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22-291511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2-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卫发〔2022〕43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YJD67-2022-0002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政策解读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2022年5月31日前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32件、废止3件。

除上述继续有效目录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2年5月31日前本单位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