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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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2022年5月31日前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32件、废止3件。 除上述继续有效目录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2年5月31日前本单位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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