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21-282490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应急〔2021〕26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YJD70-2021-0003 其他信息   政策解读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布永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和《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7〕246号)要求,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4件永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废止、失效的3件永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2021年10月26日起,除上述继续有效的永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0年12月31日前永嘉县应急管理局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该文件自2021年10月26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继续有效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失效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永应急〔2021〕26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