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8/2025-319121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5-0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卫发〔2025〕32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YJD67-2025-0002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文字解读 图文解读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办法》中有关申报时效限制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工作,提振群众生育意愿,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中“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一年内申报”的一年期限申报时效限制条件。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