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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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出台目的 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养老机构床位、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床位明显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互衔接,居家养老服务精准有效供给,孤寡老人服务持续优化,农村养老难题不断破解。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政策的变化,许多新问题需要有针对性的加以应对解决,以适应当前我县养老产业发展的新形势,需及时制定《永嘉县基本养老服务指导目录》。 三、政策依据 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3〕75号)。 四、起草过程 2023年9月上旬,县民政局组织养老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根据国家、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启动《永嘉县基本养老服务指导目录》起草工作。2023年11月17日和2023年12月4日分两轮向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收到人社局、卫健局、公安局、退役军人事务局4条反馈意见并采纳4条建议。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1日向县司法局提交进行合法性审查,收到反馈意见11条,采纳11条。2024年1月15日完成司法审查程序。2024年2月7日召开讨论会,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牵头组织进行了讨论修改。根据各成员单位和司法局建议,修改并整理后形成最终稿。4月,经县政府同意,印发。 五、基本框架和内容 《目录》全面整合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涵盖10个部门,分14类对象、共34条,皆为各部门现有政策,政策覆盖面均无扩大。《温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类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县级指导目录在此基础上增加服务要求、服务流程、政策依据三个方面。根据老年人不同年龄、经济条件、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分14类对象,提供高龄津贴、探访服务、社会救助等34项服务。在市级清单明确的服务项目基础上多了9项: 一是“老人意外伤害保险”。为永嘉县户籍7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保。 二是“老年教育服务”。推进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加强优质老年学校(学堂)、老年教育特色课程建设,进一步满足老年人教育需求。 三是“基本项目体检”。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享有定期免费基本项目体检。 四是“景区旅游优惠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景区旅游优惠服务。 五是“殡葬救助”。低保低边、特困老年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购置公墓墓穴的,可享受骨灰安放墓位(格位)购置费(指购置公墓单位捐赠的公益墓位、格位)。鼓励实施生态葬法,对海葬的每例奖励8000元(奖励金额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六是“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纳入机构养老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基本不能自理(中度)、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和高龄老年人(自理)分为四类对象,对应参照我县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标准执行。 七是“跨乡镇(镇街)集中供养”。对有集中供养意愿但户籍所在地无集中供养服务机构或现有集中供养服务机构无法满足本辖区内集中供养服务需求的永嘉县特困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定点特困供养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协调统筹。 八是“关怀补助”。按项目给予健康促进、关怀救助、助学成才、关注“三留守”和生育关怀补助,补助资金2000元至4000元。立足永嘉县财政实际对部分计生困难家庭在重大活动或传统节日给予慰问,慰问金、慰问品同等价值100元至1000元。 九是“老年生活补助”。1954年11月1日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的,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自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申请此项补助。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目录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六、适用范围 养老服务行业。 七、文件术语释义 1.孤寡老人:孤寡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没人照顾,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 2.留守老人:农村留守老年人一般是指因子女长期离开农村户籍地务工或经商,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者是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 3.独居、空巢老人:没有子女或与子女不在同一设区市主城区、同一县(市)居住的老年人,包括一人单独居住的老年人和“双老”家庭老年人。 4.“三属”人员:老年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八、解读单位 解读机关:永嘉县民政局 解读人:郑理仁 联系电话:0577-67266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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