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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巩固与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果,永嘉县财政局联合永嘉县委农办(农业局)制定出台了《永嘉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运维补助办法》,现就《补助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维工作,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68号)和《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浙村整建办〔2018〕5 号)等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本补助办法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目标要求和运维内容。 补助办法明确了具体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 补助办法规定了资金申报和拨付流程。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后续会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我县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修改调整,并无明确实施期限。 四、政策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永嘉县财政局 农业科 0577-6723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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