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24-30800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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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市场平稳有序,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于2023年11月开始着手起草文件;2023年11月24日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县发改局相关科室,于2024年1月31日形成讨论稿;2024年2月1日下午在县财政局召开讨论会,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讨论修订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政策,形成《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日期为:2024年2月4日到2024年3月7日。班子会议后,于3月20日正式发文。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稳定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提升生产水平、创新完善生产经营机制、强化市场保供、加强政策保障、加强组织保障等八方面内容。

政策举措。主要政策有八项,与上年政策有变化,增加了旱粮示范方补助内容;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助有变化,原来的稻麦复种50亩以上为大户改为稻麦油复种50亩以上为大户,其中油菜补助标准提高了20元;农机具购置补助取消了县级配套;粮食收购和订单补助有变化,增加了种子订单补贴;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补助、耕地质量补助等政策无变化,粮油产业主体培育等政策有变化,增加了“支持净粮中心建设、鼓励社会化储粮”等内容;加强粮食生产风险管控政策无变化。具体政策详见明白卡:

永嘉县2024年种粮政策明白卡 (单位:元/亩)

政策项目

对  象         

补贴标准        

备    注

规模种粮(油)补贴

稻、麦、油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其中早稻、小麦

350

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其中晚稻

240

稻、麦、油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其中油菜

260

一季旱粮种植50亩以上

240

“三园”地间作套种(50%以上)一季旱粮作物50亩以上

120

统防统治补贴

开展粮油作物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服务,按每亩次补贴

10元/次

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

上一年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

3%

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

商品有机肥

300元/吨

配方肥

200元/吨

水稻保险

保额1200-1400元/亩

60-70 

全额补助

小麦保险

保额为600元/亩

21

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玉米保险

保额为600-750元/亩

23.5-42

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

油菜保险

保额为500元/亩

13.5

财政给予90%的保费补助

农机购置补贴

单轨补助

追加中央补助的50%

各级财政累计补助额不超过购置金额的70%

收购订单补助

早稻种植大户

晚稻种植

30元/100斤

上限180元

20元/100斤

种子订单补助

常规稻种子

50元/100斤

每亩最高不超过500元

杂交稻种子

150元100斤

四、使用对象

全县种植粮油种植户、粮油经销户、农资经营店、社会化服务组织、粮油加工企业等。

五、注意事项

1、 关于种粮(油)大户补贴:使用对象到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申报,一般要在作物收获之前2-3个月内申报。

2、种植大户条件有变化:原来的稻、麦复种50亩以上改为稻、麦、油复种50亩以上。

六、关键词解释

(一)复种。是在同一耕地上一年种收一茬以上作物的种植方式。政策中粮油种植大户,“稻、麦、油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水稻、小麦、油菜种植面积合计50亩以上就可以达到补助条件。例如:某位大户种植早稻20亩,晚稻20亩,小麦10亩(或油菜10亩),这样复种面积50亩,就达到补助条件。

(二)一季旱粮。是某一季种植的所有旱粮。政策中旱粮种植大户,“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例如:某位大户种植春玉米25亩,春大豆25亩,一季旱粮种植面积就是50亩,达到补助条件。

七、施行日期

2024年4月23日起施行。

八、政策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周建武  6795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