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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我县粮食作物生产空间有限,种植成本逐年增加,“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任务艰巨,农户耕地保护意识较为淡薄,亟需政府出台粮油生产保供政策。 二、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农民种植粮油的积极性,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确保市场平稳有序,提供政策保障。 三、政策依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四、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于2023年11月开始着手起草文件;2023年11月24日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县发改局相关科室,于2024年1月31日形成讨论稿;2024年2月1日下午在县财政局召开讨论会,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讨论修订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政策,形成《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日期为:2024年2月4日到2024年3月7日。班子会议后,于3月20日正式发文。 五、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稳定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提升生产水平、创新完善生产经营机制、强化市场保供、加强政策保障、加强组织保障等八方面内容。 政策举措。主要政策有八项,与上年政策有变化,增加了旱粮示范方补助内容;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助有变化,原来的稻麦复种50亩以上为大户改为稻麦油复种50亩以上为大户,其中油菜补助标准提高了20元;农机具购置补助取消了县级配套;粮食收购和订单补助有变化,增加了种子订单补贴;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补助、耕地质量补助等政策无变化,粮油产业主体培育等政策有变化,增加了“支持净粮中心建设、鼓励社会化储粮”等内容;加强粮食生产风险管控政策无变化。具体政策详见明白卡: 永嘉县2024年种粮政策明白卡 (单位:元/亩)
六、使用对象 全县种植粮油种植户、粮油经销户、农资经营店、社会化服务组织、粮油加工企业等。 七、注意事项 1、 关于种粮(油)大户补贴:使用对象到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申报,一般要在作物收获之前2-3个月内申报。 2、种植大户条件有变化:原来的稻、麦复种50亩以上改为稻、麦、油复种50亩以上。 八、关键词解释 (一)复种。是在同一耕地上一年种收一茬以上作物的种植方式。政策中粮油种植大户,“稻、麦、油复种面积达到50亩以上”,水稻、小麦、油菜种植面积合计50亩以上就可以达到补助条件。例如:某位大户种植早稻20亩,晚稻20亩,小麦10亩(或油菜10亩),这样复种面积50亩,就达到补助条件。 (二)一季旱粮。是某一季种植的所有旱粮。政策中旱粮种植大户,“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例如:某位大户种植春玉米25亩,春大豆25亩,一季旱粮种植面积就是50亩,达到补助条件。 九、施行日期 2024年4月23日起施行。 十、政策解读机关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周建武 0577-67959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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