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2023-07-26——2023-08-03
发布部门:县财政局
状态:已结束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公竞办〔2023〕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财政系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永嘉县财政局对永嘉县财政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包括由我局主办的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清理。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9〕7号)文件要求,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两年定期清理一次”的原则要求,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以县财政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现就清理结果(见附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8月3日前反馈至永嘉县财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金煜,联系电话:0577-67235550
永嘉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