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01/2023-30460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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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了规范、加强永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与修改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8〕89 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大都市区中心城区统筹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3〕14 号)和《温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温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温市规〔2013〕176 号),结合永嘉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研判过程

2023年1月9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关于《永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定》的讨论会,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相关内容,各乡镇、街道对存在的问题组织研究讨论,拟定《永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定》初稿。2023年2月3日经司法局统一登记,3日至7日司法局组织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增补修改。2023年3月2日,由黄鹤楼常委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进一步讨论研究,并要求优化控规修改的基本程序,明确控规修改周期。2023年3月9日,再次向司法局提交送审稿,司法局组织人员于9日至14日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永法审〔2023〕4-1号合法性审查意见,提出3条意见供参考。3月17号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查。

三、主要内容

该《规定》总共分七条。具体说明如下:

)、控规修改的受理范围。说明该《规定》的负责主体和适用的范围。

1、纳入温州市统筹规划管理范围的瓯北街道、三江街道、乌牛街道和黄田街道控规单元的编制和修改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属地政府组织编制,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查;未纳入温州市统筹规划管理范围控规单元的编制和修改由属地政府组织编制,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查;

2、上塘中心城区控规单元的编制和修改由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3、各乡镇、街道(除上塘中心城区外)控规单元的编制和修改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控规修改的基本程序。详细说明了县资规和各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的控规修改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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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修改启动专题联审会议制度。介绍了该会议制度的召开周期和参加人员。联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专题对控规修改进行必要性审查,研究控规修改启动事宜。

)、控规修改各环节告知制度。确保了控规修改工作过程透明,便于各方监督。控规修改工作各责任单位必须在联审会议、公示、报批这三个环节结束后,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以县资规局名义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

)、控规修改周期。明确了各乡镇、街道每年可申请两次控规修改,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和7月份。

)、编制经费。明确编制经费纳入财政年度计划和编制主体;

)、村庄规划。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和修改的相关程序。

四、适用范围

永嘉县未纳入温州市统筹规划管理范围控规单元的区域。

五、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文件术语释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

解读单位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7)-6799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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