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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规定 为了规范、加强永嘉县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与修改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瓯江两岸统筹规划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8〕8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大都市区中心城区统筹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3〕14号)和《温州市规划局关于印发温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温市规〔2013〕176号),结合永嘉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 控规修改的受理范围 (一)纳入温州市统筹规划管理范围的瓯北街道、三江街道、乌牛街道和黄田街道控规单元的编制和修改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属地政府组织编制,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查;未纳入温州市统筹规划管理范围控规单元的编制和修改由属地政府组织编制,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查; (二)上塘中心城区控规单元的编制和修改由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三)其他乡镇(街道)控规单元的编制和修改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控规修改的基本程序 控规修改的工作原则上在70个工作日内完成(流程见附件1)。具体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纳入温州市统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控规修改项目,按相关程序报批。 (二)上塘中心城区的控规修改项目:(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控规修改启动专题联审会议研究控规修改事宜后,上报县规划决策委员会控规专题会议研究;(2)拟同意启动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示县政府启动控规修改事宜;不同意启动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回复不同意的意见;(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委托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控规修改草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控规修改文本;(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和专家对控规修改草案进行审查;(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控规修改草案公示及公众参与相关事宜;(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上塘中心城区管委会拟稿,上报县政府批准;(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控规修改批复成果的纸质以及电子材料备案和档案归集。 (三)其他乡镇(街道)控规修改项目:(1)由属地政府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控规修改启动专题联审会议研究控规修改事宜后,上报县规划决策委员会控规专题会议研究;(2)拟同意启动的,由属地政府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示县政府启动控规修改事宜;不同意启动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回复不同意的意见;(3)属地政府或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委托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控规修改草案,并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控规修改文本;(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和专家对控规修改草案进行审查;(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控规修改草案公示及公众参与相关事宜;(6)由属地政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稿,上报县政府批准;(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控规修改批复成果的纸质以及电子材料备案和档案归集。 三、控规修改启动专题联审会议制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控规修改启动专题联审会议制度。联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专题对控规修改进行必要性审查,研究控规修改启动事宜。联审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主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相关属地政府分管领导、设计单位参加,联审会议决定事项以联审会议纪要形式确定。 四、控规修改各环节告知制度 为了让控规修改申请单位及时了解并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控规修改工作各责任单位必须在联审会议、公示、报批这三个环节结束后,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以确保控规修改工作过程透明,便于各方监督。手机短信由各经办人员负责发送,具体格式见附件4。 五、控规修改周期 各乡镇(街道)每年可申请两次控规修改,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和7月份。 六、编制经费 规划编制经费要纳入财政年度计划,并由编制主体单位负责。 七、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编制与修改参照控规编制与修改的相关程序执行。 附件:1.控规修改工作流程图 2.控规修改相关申报材料 3.手机短信告知具体格式 4.控规修改申请表 5.提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控规修改启动专题会议研究事项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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