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22-28986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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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制定永嘉县实施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为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优化水稻种植保险,提高水稻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险水平,推进水稻种植保险由物化成本和完全成本拓展。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开展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2号)文件要求。

三、起草过程

该文件2022年2月开始由县农业农村局起草,期间与县财政局、温州银保监分局永嘉监管组及人保财险永嘉支公司等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协调,于3月中旬形成方案草稿。2022年3月29日上午,县农险协调办召集了相关专家和部门负责人,在县农业农村局3楼2号会议室召开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工作方案讨论会,会议通过了该方案。3月29日-4月30日征求意见稿通过县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没有收到反馈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框架。《补充保险》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保障对象、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财政补贴。

(二)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是保障对象:我县范围内水稻种植面积在5亩(含)以上的专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水稻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作为该保险的保障人群。小农户可采用整村参保、清单到户形式。

第二部分是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台风、龙卷风、雪灾、扬花期气温异常(低温/高温);

(2)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

(3)病虫草鼠害。

第三部分是保险金额:在中央水稻种植保险最高保额1000元/亩的基础上,增加200-400元/亩的补充保额。其中:早稻补充保额200元/亩,单季稻与晚稻补充保额400元/亩。叠加后的保额基本覆盖物化成本、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等水稻种植总成本,并在保险单中载明补充保额。

第四部分是保险费率和财政补贴:基础费率:5%。

费率调整系数以地市为单位根据赔付情况设定如下:

赔付情况

费率调整系数

以设区市为单位连续三年平均简单赔付率<70%

0.9

其他情形

1.0

实际保险费率=基础费率×费率调整系数。

省级财政补贴比例75%,县级财政补贴比例25%。

五、施行日期说明

文件自2022年5月5日开始实施。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6722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