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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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政策的背景和依据 2020年12月,浙江省民政厅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办法》(浙民移〔2020〕112号),2021年8月温州市民政局印发《温州市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温民移【2021】100号),根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细化我县移民资金扶持办法,细化明确项目资金扶持审查审定、项目计划编制、项目验收、项目资料核定、项目资金报账等方面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移民项目资金的分配、扶持、使用和管理,具有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正文共三十条。共分七章,分别为:总则,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扶持申报、受理、审定,项目资金扶持年度计划管理,项目资金扶持实施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附则,结合工作实际对资金扶持、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明确项目资金扶持与使用管理的职责分工。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由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乡镇(街道)、业主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其中,县民政局做好项目资金扶持年度计划编制、统筹指导、监督检查、资料核定以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项目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后期扶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行乡镇(街道)负责制,项目涉及乡镇(街道)负责所辖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各项目业主负责项目方案的编制、申报,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要求,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程质量、项目验收、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财务会计核算等工作。 (二)规定项目资金扶持实施管理流程。细则规定项目申报主体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按项目实施管理要求,赴项目现场实地查勘项目情况,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受理项目资金扶持申请,报送县民政局审查。经审核准予纳入后期扶持的项目由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编报年度计划,报市民政局审查、省移民办备案。项目完工后由乡镇(街道)组织验收,县民政局完成项目资料核定。 (三)明确项目资金扶持和使用管理中乡镇(街道)的职责。乡镇(街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受理、审核项目资金扶持申请;(2)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3)项目完工后根据行业规范要求组织验收。 三、实施时间 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三十日之后实施。 四、解读机关 该文件的解读机关为永嘉县民政局、永嘉县财政局。解读科室为县移民服务中心,联系人为陈珊瑚,联系电话为0577-67227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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