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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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根据《关于推进全县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办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永嘉县企业上云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永嘉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对服务于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应用的云服务平台项目(工业云、行业云、中小企业信息化云服务平台和以“产学研用”一体化为特征的平台建设等),在云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按项目研发(含软件)和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企业购买云服务费用2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实际支付使用费30%的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事项在同级其它部门已享受奖励和补助的,不再予以奖励和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上云 (1)2020年永嘉县“企业上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上云业务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二)云服务平台 (1)2020年永嘉县“企业上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云平台使用报告(附件2); (3)已购进设备清单(附件3); (4)发票、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以上所有相关证书、凭证等均需提供1份盖章留档。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并对所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于2021年10月8日前将相关电子版(见附件)资料发送至邮箱448194584@qq.com,纸质版资料送至永嘉县经信局信数字经济科(北城街道一百大厦一幢3楼),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数字经济科陈森婷,咨询电话:67236106 附件: 1.2020年永嘉县“企业上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 2.云平台使用报告 3.已购进设备清单 永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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