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20-282404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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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财政局 关于《永嘉县农技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2〕501号)第二条“农机推广资金”,《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5〕50号)第七条“按照“四化同步”发展要求,深入实施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绿色农业强省建设,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方式、农业经营方式和农业治理方式转变”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9〕22号)等文件的精神,为规范永嘉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和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文件》的对象

永嘉县县农业农村局、乡村街道以及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三、文件制定过程

为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切实发挥农业科技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永嘉县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浙江省管理办法,5月6日起草征求意见稿,6月7日经局党委会审核通过《永嘉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与6月7日至6月16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0条。6月17日,经局领导线上讨论后,7月6日进行正式发文。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十六条,分为总则、支持环节和重点内容、项目申报与实施、项目验收与管理、补助资金与监督管理、附则等刘个章节,同时设计了永嘉县农技推广与服务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简表、项目实施方案、申报项目审核表、项目验收申请书、农技推广与服务项目变更表等附件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对项目主要依据作出说明,同时明确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街道的工作范围以及说明项目补助对象

第二章明确农技推广与服务资金支出环节、农技推广与服务资金支持的重点内容。

第三章明确项目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实施过程,明确项目实行每年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公开监督的原则

第四章明确验收各流程,规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在完成项目计划任务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同时对验收通过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价确定投资金额 。

第五章明确补助资金的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具体生效日期。

五、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6月28日,施行日期是2021年7月6日。

六、政策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永嘉县财政局  农业科 0577-5766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