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2019-276662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瓯北街道
成文日期 2019-1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瓯北办〔2019〕174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YJD99A—2019-0001 其他信息 下载阅读版   政策解读

瓯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瓯北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永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备案工作以及涉及“民营经济31条”惠企政策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瓯北城市新区(瓯北街道)对2019年9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本单位继续有效的瓯北城市新区(瓯北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即2016年9月9日瓯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瓯北街道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永瓯北办〔2016〕63号)。

二、本单位宣布废止、失效的瓯北城市新区(瓯北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即2012年12月5日瓯北城市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瓯北城市新区马岙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永瓯管〔2012〕241号)。

三、本单位没有制发涉及“民营经济31条”惠企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自2019年10月30日起,除上述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19年9月30日前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瓯北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30日

瓯北城市新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