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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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大力推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深化“效能革命”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即办制的实施意见》(永委发〔2011〕36号)、《关于重申和进一步深化即办制强化作风效能建设的通知》(永委发〔2017〕53号)和《关于进一步保障即办制工作落实的通知》(永纪〔2018〕8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内容。《实施方案》包括三方面,所有公务事项和内部管理事项都应该推行即办制,根据办理难易程度,分立即办事项、限时办事项、紧急办事项。 1.立即办事项。凡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交办件,在会议上布置的、在督查中提出的、在约谈中要求的相关事项,要在1个工作日内交办到位,由局长亲自牵头,立即启动办理程序,落实具体措施,并实行周反馈制度,直至办结销号;凡属程序简单、不需要集体研究、单个科室可以独立办理或者多个科室常规性协作办理的事项,要当场或当天办结,做到当天事当天办、一日事一日毕。 2.限时办事项。凡属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县委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工作例会、县政府专题会议等研究决定的事项,要倒排时间计划,在7日内(含节假日)明确具体措施,做到限时办理、限时办结;凡属程序复杂、需要集体研究、涉及两个以上科室联合办理或需上级审核批准的事项,应立即启动办理程序,做到并联办理、限时办结。 3.紧急办事项。凡属中央省市领导批示件,上级部门重要督办件,群体性事件,敏感性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事件,被“今日聚焦”“新政聚焦”“电视问政”等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强烈并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事项,相关单位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第一时间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提前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确保各类事件处置到位。 (二)实施范围:学区、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三)施行日期: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18年5月18日,施行日期是2018年5月18日。该文件因为涉及已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自公布之日未满30日即施行。 四、解读责任 由永嘉县教育局负责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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