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永嘉县水利局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永嘉县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编制,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嘉县水利局联系(通讯地址: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北城街道县前路94号,邮编:325100,电话:0577-679519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利用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设置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完善基础信息公开内容,梳理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事项,多渠道宣传业务办理途径,及时公开行政公示、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行政处罚、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节约用水、水土保持、河长制工作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强化基础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机构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岗位责任人、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省、市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2023年,县水利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办结,未出现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的要求,制定永嘉县水利局水利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保密逐级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水利政务网站管理使用,保障信息发布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永嘉县水利局官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标准,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发布流程。目前网站共有通知公告、机构简介、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行政执法、建议提案、财务信息及水利领域等栏目,涵盖我县水利系统政务工作动态各个方面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常态化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网站各栏目内容更新情况,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反馈。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突破,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认识不够,信息公开仍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们将继续提升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二是继续做好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着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依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