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桥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桥头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77-67455633。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我镇立足本地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由镇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以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党政办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审核。在上级单位的指导下,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以中国永嘉公务网为主动公开第一平台,力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五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2020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涉及宅基地使用审核情况、社会救助、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切实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目的为村务监督,申请方式为信函申请,涉及内容主要有土地拆迁安置方案、勘测定界图等,均已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形式、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细化责任要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一设立政务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投诉办理以及结果查询等服务。二设立政务公开栏。镇政府一楼大厅设立了固定公开栏;在行政服务中心内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民政相关行政审批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利用各村(居)宣传栏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8

698997.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2、对群众申请的时间比较久远的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因档案不齐全,难以提供准确的信息。

(二)改进措施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各科室、各机关干部对新《条例》、《国家保密法》等的学习,使其从思想重视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严格审核发布信息,以审慎的态度积极地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人群范围。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化对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应用,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尽量减少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应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