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下塘县实验中学内,电话:67262962,电子邮箱:hbj@yj.gov.cn

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办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实施《永嘉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嘉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认真执行《永嘉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

1、机构信息1条,占0.5%,其中领导成员1条。

2、工作信息174条,占84%,其中计划总结1条、通知公告9条、社会监督164条。

3、行政执法信息32条,占15%,其中行政许可12条、行政监管12条、行政处罚8条。

4、财政管理1条,占0.5%,其中专项资金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向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不够。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

改进措施: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切实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