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水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水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以及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94号永嘉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577-67224143,电子邮箱:yjsLbgs@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1月28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三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8条,占4.3%;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占1.1%;政务动态类信息76条,占40.4%;行政执法类信息20条,占10.6%;重点业务类信息8条,占4.3%;专项经费29条,占15.4%,其它类信息45条,占23.9%。同时,本单位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xxgk.yj.gov.cn)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县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县水利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尺度把握存在一定困难,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着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水利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民生水利项目进展情况、建议提案办理以及水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等关系民生问题的信息,进行深入公开,切实提高水利工作透明度。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通过永嘉水利防汛网、农民信箱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宣传力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永嘉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永嘉县水利局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管理暂行办法》、《永嘉县水利局办公电脑上网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保密审查,严防涉密、泄密事件发生。同时,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咨询查阅点流程规则和工作制度建设,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永嘉县水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