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永嘉”门户网站(http://www.y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7950659;传真:0577-67950676;通讯地址:永嘉县上塘镇东城街道屿后巷121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其中乡镇部门文件2条、通知公告4条、财政管理信息2条。新媒体平台公开3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配合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及时调整、完善部门职责内容,确保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动态更新及时。持续建设新媒体平台,及时转载、发布退役军人工作最新动态,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声音。

(五)监督管理

将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提质,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公开形式相对单一、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工作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2024年,我局将着力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监管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切实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高质量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