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永嘉县财政局编制完成了永嘉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嘉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7222776;传真:0577-67225426;通讯地址:永嘉县环城北路348号永嘉县财政局主楼2楼1202室。
现将我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为提高财税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能结合统计工作的需要和特点,通过永嘉公务网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为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为需要统计信息的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使人民群众可以直接上网就可以了解相关的政府统计信息。2020年度在中国永嘉公务网上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其中,通知公告24条、行政执法信息48条、政策文件及解读12条、政府预决算4条、部门预决算2条、专项经费拨付情况77条、政府三公经费1条、部门三公经费2条、财政专项资金清单1条、地方政府债务3条、扶贫专项资金20条、其它类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业务人员能认真学习《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内容,及时主动积极同县府办信息公开指导中心沟通对接,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确保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依申请公开1件,被提起复议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目标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局办公室为专门的承办科室,指定工作人员兼职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二是扎实做好信息服务。做好财政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列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如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财政资金拨付信息内容,资金拨付定案后,相应科室人员认真撰写发文,文书室第一时间通过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单位人事任免、行政处罚等社会公众普遍敏感的信息,做到有事项必公开,以保证社会公众和机关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专业人员草拟信息之后先交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开。
(四)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更新维护。2020年,我局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二是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局内设立了政务公开查阅点,并由1名熟知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兼任经办人员,通过人工或自助方式,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投诉办理以及结果查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领导干部、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由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认,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 | 增 | 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增 | 1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 | 增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8 | 148.040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不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机关干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规范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做好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激励干部积极有效参与。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