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永嘉”门户网站(http://www.yj.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嘉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1号公安大楼,联系电话:0577-669667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要求,2023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合法合规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审核,切实加强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工作要求,加强检查监督,规范日常运营管理,加强督促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围绕政府工作职能及工作需求,积极开展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公安工作进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当前主流媒体等平台,拓宽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方便群众查询获取。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9378

行政强制

12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为规范稳定,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实效性不高,多渠道多载体主动公开群众关切信息途径不多。

下步,本单位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业务能力培养再加强。持续提高局属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统筹相关业务警种,加大学习、培训、指导力度,明确相关业务部门和警种的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信息发布维护再紧盯。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检查,强化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和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

(三)信息公开形式再丰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微信视频号、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政府权威信息的发布,拓宽群众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依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