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此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的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永嘉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7232507;传真:0577-67236023;通讯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0楼。

现将我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结合民宗局工作的需要和特点我局2023年度通过永嘉公务网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其中机构信息5通知公告6行政执法2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全年,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及时公开本年度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严格审查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做到群众信息保密。

(四)政务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依托中国永嘉政务网的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电话咨询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

(五)监督保障

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永嘉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公开前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县民宗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加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增加公众参与的机会,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