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j.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101号,电话:6722250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6条,占23%;政务动态类信息2条,占8%;行政执法类信息16条,占61%;其它类信息2条,占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民服务。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附件: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6

其中:县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公开数

26

      ①2003-2007年信息公开

0

      ②2008年信息公开

26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其他形式申请数

0

(一)对申请的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0

②信息不存在

0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0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二)对申请的待答复总数

0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总数


其中:1.行政复议数

0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