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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永嘉县溪下乡刘山村坑里自然村停车场及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6-03-11——2026-04-11

发布部门:永嘉县溪下乡

状态:进行中

为完善刘山村道路建设,提升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停车获得感、出行幸福感,溪下乡刘山村计划对坑里自然村停车场以及村内道路进行硬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4月11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溪下乡党政办,联系电话:0577-67137027,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溪下乡溪下村。

永嘉县溪下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永嘉县溪下乡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实施刘山村老坑里自然村停车场及村内道路硬化项目,直接发包给浙江海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双方共同协议达成如下条款。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

    (2)通用合同条款:

    (3)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4)图纸:

    (5)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预算价:476217.57元,下浮15%;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肆仟柒佰捌拾伍元整¥404785元)。

    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徐忠。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本项目就地取材)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发包人)开工通知,工期为60日历天。

    9.通过协商,双方特别约定如下:

    10.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一、起草背景

为完善刘山村道路建设,提升辖区内居民日常生活幸福感,溪下乡刘山村计划对坑里自然村停车场以及村内道路进行硬化。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结合工程实际,立足刘山村坑里自然村实际与发展需求,经过有关部门实地勘探协商,确定建设坑里自然村停车场及完成村内道路硬化。

四、主要内容

(一)工程项目:永嘉县溪下乡刘山村坑里自然村停车场及村内道路硬化工程

(二)工程建设地点:永嘉县溪下乡刘山村坑里自然村

    (三)工程假设内容:①新建台阶198米,宽1.5米,厚0.13米;②新建步行道258米,宽1.5米,厚0.1米;③新建田间便道337米,宽1米,厚0.1米;④空地硬化150平方米,厚0.1米;⑤新建生态停车场246平方米,厚0.18米;⑥新建护栏97米。

草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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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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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