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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6-02-02——2026-03-04

发布部门:县人社局

状态:进行中

为进一步规范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流程管理,提升技能培训质量,促进县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4日前反馈至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4日。

二、联系人及方式:朱昊玮,0577-67951855。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话(0577-67951855)、邮寄(永嘉县人社局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08办公室,邮编3251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近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印发《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对永嘉县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学培训与考核评价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原因及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技能型社会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永嘉县域产业发展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流程管理,提升技能培训质量,促进县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

三、制定过程

本次《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制定涉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班申请、教学考核评价过程规范标准等方面内容。由县人力社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人社部关于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梳理,经过前期充分讨论和征求多方面意见起草该管理办法,于2026年1月14日形成文稿草案。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4日在永嘉公务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内容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两份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工作文件,为全国人社部门开展职业培训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本次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制定,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针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开班备案、教学实施、考核取证、签到规范、培训全过程监督以及违规问题整改和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事项做了明确管理要求,更好地适用于永嘉当地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本次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永嘉县域产业发展实际,规范永嘉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流程管理,切实履行县人力社保局对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统筹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与考核评价一体化管理工作,建立可追溯的培训台账留痕制度;明确各流程工作不达标、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持续营造健康积极的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氛围,着力提升我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能培训质量。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科室:劳动综合科

解读人:朱昊玮

联系电话:0577-67951855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