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根据《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推动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办发〔2024〕61号)、《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发展飞地”建设的政策举措(试行)》(浙政办发〔2025〕2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永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起草本行动计划。
二、前期研究讨论结果
2025年9月,县发改局委托省发规院通过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启动永嘉县山海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编制工作,并于9月底形成本行动计划初稿;
2025年10月上旬,第一次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修改稿;
2025年10月28日,召开座谈会,形成修改稿;10月29日陈博常务和沈显武副县长牵头召开永嘉县山海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讨论会,根据会上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
2025年10月底,第二次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2025年11月上旬,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永嘉县山海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意见。
三、主要内容框架
《永嘉县山海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主要分为五个章节及两个附件。
一、背景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就是要通过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全方位的合作,有的放矢地加大工作力度,做长欠发达地区这块‘短板’,使全省各个地区的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当前,我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山海协作工程迈入新的时期。永嘉县要围绕省委“132”总体部署和市委“强城行动”工作要求,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以跨越地域限制和时间周期的格局,全面拓展山海协作的广度与深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嘉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本行动计划具备的现实基础。在成效方面,区域综合发展能级显著提升,产业协作体系全面升级,重大项目转化落地实现突破,民生共建共享水平持续提高,社会事业协作发展全域提质,消费协作助力富民增收成效明显。同时,工作中仍面临产业链协作深度不足、要素保障存在短板、协作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需在新阶段工作中着力改进提升。这些成效与问题共同构成了新阶段推动山海协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基础。
三、总体要求。按照“一年强机制、两年深推进、三年新突破”要求,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建成新时期山海协作体系,打造温州融杭接沪北门户、浙江智造文创活力城、浙江民营经济标杆县、中国山水诗旅游目的地,成为温州市山区海岛县跨越式发展样板。
到2025年,落实永嘉县调出县“一县一策”,全面深化“1对4”结对机制全面建立,GDP总量达640亿元;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120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2亿元;全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0亿元,县域发展轴建设加快推进,“发展飞地”建设全面启动,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82;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到2026年,永嘉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深化推进,结对帮扶机制更加健全,GDP总量达670亿元;协作产业规模质效持续提升,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130亿元;全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0亿元;“土特产富”全链条培育成效显著;城乡居民收入倍差1.79,全县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提升。
到2027年,永嘉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取得突破性成果,GDP总量突破700亿元;形成“3+3+N”特色产业体系,规上工业增加值达140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23亿元;全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5亿元;争取“发展飞地”落地协作项目5个以上;培育打造1条以上10亿元“土特产”全产业链,实现乡村土特产总产值17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低于1.76;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64.5%,社会民生领域合作拓面提质、迈上新台阶。
四、重点实施七大行动。一是实施结对机制优化行动,建立与省领导“1对1”常态化联系机制,强化与经济强县“1对1”紧密合作,用好国有企业“1对1”结对帮扶力量,发挥社会力量“1对1”结对帮扶作用;二是实施产业链群协同行动,聚力打造“一县一业”,深化开展产业项目合作,优化升级“发展飞地”建设;三是实施科技合作赋能行动,推进科创平台协作体系建设,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四是实施县发展轴提质行动,强化县城承载力提升,做强中心镇桥梁纽带,推进重点村片区组团发展;五是实施结对帮扶增收行动,加强特色农业领域帮扶,推动“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强化消费帮扶支持,深化农文旅融合发展,深化就业协作帮扶扶持;六是实施社会服务惠民行动,打响“学在永嘉”品牌,持续推进健康永嘉建设,共推“一老一小”友好服务,深化慈善帮扶与社会救助;七是实施政策要素支撑行动,健全完善政策机制,强化干部人才倾斜,发挥援建资金作用,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五、保障措施。为确保山海协作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将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工作保障。
附件为山海协作重大项目清单和重点举措清单(2025-2027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