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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24MB1916934W/2025-101044409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1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农〔2025〕422号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岩坦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4〕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5〕85号),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补助岩坦镇陈庄村、八亩村、石阵村等3个村抱团打造共富工坊来料加工车间项目财政资金总计161.5万元。请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名单

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2025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名单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扶持村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村拟总投资

村级拟自筹

财政补助控制数

中央

省级

县级

1

岩坦镇

陈庄村

打造共富工坊来料加工车间项目

3个扶持村抱团打造共富工坊来料加工车间项目。

76.97

23.14

30

23.83

0

2

岩坦镇

八亩村

76.97

23.14

30

23.83

0

3

岩坦镇

石阵村

76.98

23.14

30

23.84

0

合计

230.92

69.42

90

7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