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4MB1770496T/2026-1010477951 主题分类 卫生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6-01-19 公开方式 {open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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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出台目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督管理,本机关对2025年6月30日前本机关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

二、实施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2.《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

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21〕27号)

三、研判过程

根据工作通知,局法规科牵头组织清理,按照“合理合法、精简效能”“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起草科室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于2025年12月基本形成清理目录初稿。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向各乡镇街道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召开相关乡镇街道座谈会。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21个乡镇街道书面反馈无意见和建议;收到瓯北街道反馈意见:在新长效支持政策尚未完全落地前,保持永卫发〔2023〕99号、永卫发〔2025〕32号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可为过渡期提供稳定保障。12月15日召开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黄田街道、沙头镇座谈会,与会人员对清理工作无意见。12月16日召开岩头镇、枫林镇、鹤盛镇座谈会,与会人员对清理工作无意见。局法规科对清理结果进行合法性审查,该清理结果无合法性问题。经局党委集体讨论通过后,现将继续有效的30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的1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3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四、主要内容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主要分为正文、附件二个部分。附件主要包含了继续有效的30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的1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3件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适用范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上述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5年6月30日前本机关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六、标准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包括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等情形。在清理工作中,经认定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可以单独提出意见并与全面清理结果一并公布,不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以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派出机构、部门内设机构以及其他不具备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的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宣布废止;确需继续执行的,应当由县政府或者所属工作部门重新制定发布。

(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继续有效。

(二)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修改:

1.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修改,但主要内容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必要继续施行的;

2.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协调,需要修改的;

3.部分内容操作性不强,应当予以细化完善的;

4.其他应当修改的情形。

(三)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1.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不一致的;

2.主要内容已被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替代的;

3.作为主要制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失效、被废止或者主要内容被修改的;

4.主要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5.其他应当废止的情形。

(四)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宣布失效:

1.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

2.任务或者目标已经完成,不需要继续施行的;

3.其他应当宣布失效的情形。

七、期限

因该文件是对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问题进行的专项审查,对于废止的文件需即时生效。因此本文不设宽限期,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八、文件术语释义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九、解读机关:永嘉县卫生健康局,解读人:徐倩倩,联系电话:0577-5767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