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胡忠宝)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胡忠宝
因保管不善,将
297145
土地证书(证明)遗失(灭
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
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胡帮定 胡青光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