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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24002533580F/2026-1010494673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2-27 公开方式 {opentype}
文号 其他信息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温永政复〔2025〕583号)


案号 温永政复〔2025〕583号 申请人 中交X公局第X工程有限公司
落款日期 1770338872000 被申请人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复议结论 终止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5年11月26日作出的永人社罚决字〔2025〕第XX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正文内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5年11月26日作出的永人社罚决字〔2025〕第XX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5年12月17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调解,申请人于2026年2月6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