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戴晓宇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根据温组干〔2025〕119号和永委干〔2025〕60号文件精神:
免去戴晓宇的永嘉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主送: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