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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2400253361XP/2026-1010649428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6-0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工伤认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杭州富阳范工建设有限公司:

因刘光林于2026年6月29日向本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本局于2026年7月3日依法受理,现调查已终结,将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情况告知如下:

经调查:刘光林,男,居民身份证号码:513*************77,系杭州富阳范工建设有限公司的员工,被指派到浙江七屿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特种灰卡纸技改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其于2024年12月24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工地内拆木工支木内架时,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受伤后被送往永嘉县苏吴氏骨伤专科医院,后转杭州市富阳中医骨伤医院治疗,医院诊断:腰椎骨折L2。因此,刘光林受伤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之规定。现拟决定认定为工伤。

对于以上情况,杭州富阳范工建设有限公司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你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的,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举证或提出陈述、申辩,同时要提供刘光林受伤情况不属于工伤的证据材料。如果不能如期提供,要承担举证不能,进而刘光林被认定为工伤的后果。

因采取其他方式均不能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告知书》,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你收到本局的《工伤认定告知书》。

联系人:吕广; 联系电话: 0577-57992001

联系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27室

特此公告。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