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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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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版)》和《农业农村领域首次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浙农法发〔2023〕1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48号)、《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渔部分)>的通知》(温农发〔2023〕96号)整理汇总并进行动态调整。 现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请见永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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