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级各执收(用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的规范性与系统性,优化票据管理流程,强化财政票据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现将《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pdf
永嘉县财政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