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4002534655Q/2026-1010488617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鹤盛镇
成文日期 2026-02-10 公开方式 {opentype}
其他信息  

关于公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为促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镇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人员的组成和职责

(一)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扩展到非党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二)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代行职责。

(三)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带领镇办公室,协助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四)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五)办公室安排人员做好记录、服务等工作。

二、学习时间

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醒单安排集中研讨,每次研讨发言人数不少于2人。每次集中学习为半天时间,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中学习。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新颁布的各类党纪法规、条例、重大决策等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等。

四、学习方法

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分散学习、现场调研学习等相结合的学习方法。

五、学习要求

(一)根据县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醒单,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出专题,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对中心组学习进行系统安排。

(二)党委中心组学习应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着力防止以党委会代替中心组学习,以一般性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深入学习,以具体业务内容的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发言要实行全覆盖。

(三)中心组成员因工作原因等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时应向党委书记请假,在会后及时进行补学。

(四)党委中心组成员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每年不少于1篇。

附件:2026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益峰(鹤盛镇党委书记)

成员:陈  雷(鹤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邵登宽(鹤盛镇人大主席)

厉金荣(鹤盛镇党委副书记)

陈  琦(鹤盛镇常务副镇长)

周旭养(鹤盛镇统战委员)

汪展帆(鹤盛镇组织委员)

董乃菲(鹤盛镇宣传委员)

占鹏远(鹤盛镇政法委员)

黄  勇(鹤盛镇人武部部长)

谢  立(鹤盛镇纪委书记)

戴陈维(鹤盛镇派出所所长、党委委员)

黄信孚(鹤盛镇人大副主席)

汪映映(鹤盛镇副镇长)

陈  曦(鹤盛镇副镇长)

厉枫桥(鹤盛镇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