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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镇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人员的组成和职责 (一)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扩展到非党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二)党委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代行职责。 (三)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带领镇办公室,协助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四)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五)办公室安排人员做好记录、服务等工作。 二、学习时间 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醒单安排集中研讨,每次研讨发言人数不少于2人。每次集中学习为半天时间,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中学习。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新颁布的各类党纪法规、条例、重大决策等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等。 四、学习方法 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分散学习、现场调研学习等相结合的学习方法。 五、学习要求 (一)根据县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醒单,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分出专题,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对中心组学习进行系统安排。 (二)党委中心组学习应坚持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着力防止以党委会代替中心组学习,以一般性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深入学习,以具体业务内容的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发言要实行全覆盖。 (三)中心组成员因工作原因等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时应向党委书记请假,在会后及时进行补学。 (四)党委中心组成员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每年不少于1篇。 附件:2026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益峰(鹤盛镇党委书记) 成员:陈 雷(鹤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邵登宽(鹤盛镇人大主席) 厉金荣(鹤盛镇党委副书记) 陈 琦(鹤盛镇常务副镇长) 周旭养(鹤盛镇统战委员) 汪展帆(鹤盛镇组织委员) 董乃菲(鹤盛镇宣传委员) 占鹏远(鹤盛镇政法委员) 黄 勇(鹤盛镇人武部部长) 谢 立(鹤盛镇纪委书记) 戴陈维(鹤盛镇派出所所长、党委委员) 黄信孚(鹤盛镇人大副主席) 汪映映(鹤盛镇副镇长) 陈 曦(鹤盛镇副镇长) 厉枫桥(鹤盛镇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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