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1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11号).pdf
永嘉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