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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4/2025-32020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道路运输证件到期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现将过期的道路运输证件予以公告(见附件),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公告期间,符合换证要求的相关业务经营者可到原核发机关申请换证;公告期满,仍未换证的,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金丽丽    联系电话:0577-57672739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日

过期业户-20250801.xls过期车辆-202508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