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07-24——2025-08-25

发布部门:县教育局

状态:进行中

意见征集公告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县域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8月25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永嘉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77-67225142。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405630579@qq.com)、邮寄(永嘉县教育局,邮编325100)或传真(0577-67232771)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教育局

2025年7月 24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要求,结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29号)文件精神,推动县域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简称“教联体”,下同)工作,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其内涵是整合与学生健康成长、安全管护等育人责任有关的各类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学校、社区(村)、家庭、社会资源单位等,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学生成长中的突出问题,搭建常态化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为学生参与文化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

力争到2025年底全县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

二、“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任务

(一)相关部门

1.县人民法院:提供未成年人法律支持与保障,处理未成年人相关纠纷与案件,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宣传。

2.县人民检察院: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构建涉未高质效综合履职机制,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3.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4.县文明中心: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乡村(城市)少年宫建设,推出各校特色教育。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清明祭英烈、“童心向党”等主题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5.县教育局:推动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6.县科技局:促进科技实践活动,推动科技教育普及。

7.县公安局: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联合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部门一同配备法治副校长。

8.县民政局:指导乡镇(街道)为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儿童福利保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信息管理,为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提供社会救助保障。

9.县司法局: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指导、督促县级部门落实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为青少年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10.县住建局: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11.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强化院(馆)校协作机制,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

12.县卫生健康局: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辅导员(或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素养“66条”。

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对学校周边固定经营单位的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4.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5.团县委: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16.县妇联:加强社区(村)家长学校管理,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服务,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

17.县科协: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18.县关工委:发挥“五老”作用,参与对青少年思想政治、道德法制、革命传统、科学文化等教育;动员社会力量和“五老”积极参与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

1.推动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2.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3.利用属地内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4.开展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三)学校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提高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有序面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四)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

5.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普基地、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剧(节)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4.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5.周边企业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三、工作机制

1.县教育局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会同相关部门将“教联体”建设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完善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政策保障,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实落地。

2.县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建立“教联体”,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共同研究、推动破解学生成长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3.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会资源单位落实育人责任,与学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的时间轴和空间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条件保障,凝聚“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育人合力。

附件:1.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协作小组

2.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各部门工作细则

3.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各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附件1

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协作小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成立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协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组成成员

组长:

黄金锡 县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陈文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成员:

胡京宋 县委办副主任

刘聪雷 县府办副主任

李远东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金士国 县检察院党组副成员、常务副检察长

徐建光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周伟伦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总督学

吴学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池兴荣 县文明中心副主任

鲁  青 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秀星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周  健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嘉韬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敏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汤  淮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  忠 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周忠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季旭林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潘  敏 共青团永嘉县委副书记

黄  鸟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林雪川 县科协副主席

徐逸龙 县关工委办副主任

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徐建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伟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各部门工作细则

一、相关部门

(一)县人民法院

1.立案与调解: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纠纷和案件,及时立案并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其意愿和感受。

2.法治教育课程:与教育部门合作,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定期开设法治教育课程。课程内容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3.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介和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法治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

4.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学校、家庭及社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如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知识竞赛等。

(二)县人民检察院

1.强化“四大检察”综合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财产权益等。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的监督,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防止行政机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维护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

2.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等“五大保护”的衔接配合,形成保护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3.完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完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或办案组,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检察官,确保未成年人案件得到专业、公正的处理。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推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5.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新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流动儿童法治意识,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

(三)县委宣传部(网信办)

1.明确宣传导向:强调新闻宣传的党性和人民性,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突出正面宣传,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2.开展主题宣传: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精神文化生活等主题,组织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传播,鼓励和支持网站平台提供更多优质、健康、有益的内容,满足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

3.建立合作机制:与教育部门、学校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开展学生精神文化生活的宣传引导工作。指导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通过组织专家讲座、文艺演出、展览展示等活动,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定期组织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

4.加强舆论监测:建立舆论监测机制,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上的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置涉未成年人的不良信息,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5.创新宣传方式:探索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引导的新方式、新方法,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策略和方法。

(四)县文明中心

1.做好青少年选树学习宣传:广泛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推选活动,深入挖掘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青少年典型,引导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提升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切实加强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丰富未成年人业余文化生活。深入挖掘学校内部的教育资源,构建未成年人文化活动的阵地网络,为未成年人就近参与各类课外、校外文化活动提供条件,不断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3.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建设完善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专业人员,进学校开展咨询宣讲等活动。丰富未成年人课外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丰富主题实践活动:把“童心向党”主题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学校为主体,结合清明节、国庆节、建军节等主题节日,依托“好人进校园”等载体,推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未成年人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

5.助推文明校园建设:立足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文明修养。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美化净化校园环境,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县教育局

1.制定协同育人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

2.规划协同育人活动:规划各类协同育人活动,如家校互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3.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与文化、体育、科技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发教育资源,拓展教育空间。争取政府支持,为协同育人工作提供政策、资金和资源保障。

4.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机构,完善家校沟通渠道,定期召开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

5.加强专业指导:发挥学校专业优势,为教师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联合部门,组织专家、学者、退休教师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关注特殊群体儿童心理健康,为家长提供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6.强化社会实践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加强与校外教育基地的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学习资源。

7.引导家庭参与: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8.推广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协同育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带动更多学校和社会力量参与协同育人工作。

(六)县科技局

1.组织科技竞赛和活动:配合科协举办各类科技竞赛和活动,如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节等,激发学生的科技创新兴趣和热情。鼓励和支持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举办科技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2.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学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创新项目。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学习机会。

3.支持学校科技教育:加强对学校科技教育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学校科技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鼓励学校开设科技课程,加强科技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

(七)县公安局

1.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定期对校园周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制定和实施护校安园工作方案。

2.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交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学生安全通行。

3.未成年人保护、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教育: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定期对校园周边进行治安和交通环境整治,改善治安和交通状况。加强与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治理校园周边环境问题。

5.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派员参加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协助学校制定和完善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 设立“智慧护学岗”,建立学校、家庭、警方共同参与的护学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学生的护学工作。

7.联合配备法治副校长:联合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部门选派具备法律知识和教育经验的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负责指导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和宣传活动,保证每校一学年开展2次法治教育活动。

8.应急疏散演练:指导学校建立“最小应急单元”,制定详细的应急疏散演练方案,明确演练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导学校组织师生、保安定期开展“最小应急单元”、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疏散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县民政局

1.建立健全关爱保护体系:推动建立孤儿、困境儿童等关爱保护网络,确保每个孤儿、困境儿童等能在需要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2.开展摸底排查和动态监测:根据属地上报的辖区内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排查结果,建立详细的信息档案,包括家庭情况、监护状况、就学就医情况等。协同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动态监测,及时跟进服务。

3.落实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特别是要关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保障问题,落实相关政策,提高他们的生活保障标准。

4.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辅导等方面的支持。

5.建立转介和跟进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转介机制,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对于已经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儿童,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要加强跟进帮扶,定期回访,了解他们的康复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6.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九)县司法局

1.纳入普法规划: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指导、督促县级部门落实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

2.统筹和布局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整合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建立青少年法律服务资源库,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3.为青少年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明确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青少年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4.优化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服务:简化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援助效率。加强对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和监督,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5.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机制,共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6.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

(十)县住建局

1.协同制定体检标准与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及地方标准,遵循国家关于校舍、场馆建筑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县域实际情况,为教育部门制定具体的体检标准和技术要求提供支持。

2.加强专业机构管理:协助教育部门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确保体检机构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对体检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3.指导体检工作:按照体检标准和技术要求,指导专业机构对校舍、场馆建筑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类整理,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4.检查整改情况:协助教育部门,通过抽检或者复查的方式,检查学校体检问题整改情况,检查结果反馈教育部门督促相关责任学校落实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5.加强宣传与培训: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校对校舍、场馆建筑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普及建筑安全知识,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建筑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

6.配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参与建立健全校舍、场馆建筑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指导学校定期对校舍、场馆建筑进行巡查和检查,并联合教育部门不定期组织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组织实践育人活动:不定期地组织各类实践育人活动,如文化旅游活动、非遗传承体验等,让学生在参与中学习和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建立院(馆)校协作: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与学校的协同,共同开展文化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免费参观的机会,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学生集体参观等活动。

3.提供观演观展便利条件:与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协商,为学生提供优惠票价或免费参观的机会。同时,积极与学校合作,组织学生集体参观或观看演出。

(十二)县卫生健康局

1.协同制定健康服务计划:与教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计划,明确服务内容、方式和目标,确保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选拔和培训健康副校长:支持配合教育部门从医疗机构选拔具备医学背景和专业能力的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辅导员(或副校长),并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能力。

3.提供健康教育资源和专业指导:为学校提供健康教育教材、宣传资料等教育资源,并定期组织专家到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培训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

4.建立健康监测预警机制:与教育部门合作,建立学生健康监测预警系统,定期收集和分析学生健康数据,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健康问题。

5.提供咨询服务和干预处置:设立健康咨询热线或在线咨询服务平台,解答学生和家长的健康疑问;对存在健康问题的学生进行干预处置,如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服务,防止问题恶化。

6.完善服务体系:指导学校加强校医室建设,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定期对校医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7.普及健康素养“66条”: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普及健康素养“66条”,如在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健康知识竞赛、制作宣传海报和手册等。同时,利用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新媒体手段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全社会的健康素养水平。

(十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食品安全监管:以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面向学生制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如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小作坊等)为重点对象,对食品采购、制作、销售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食品摊贩进行综合监管。严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检查经营场所内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是否有有效健康证明,经营的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联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无证经营食品的商户进行综合整治。

2.学生用品安全监督:按照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抽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公正性。对抽取的样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检验结果,对不符合标准的学生用品进行判定和处理。

3.规范校园管理:联合教育、行政执法等部门,共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强化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和学生用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

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低价伪劣食品和学生用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信息,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曝光。

(十四)县消防救援大队

1.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教育部门定期联合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检查覆盖全面、细致入微。针对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区域,进行详细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学校限时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2.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校师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火灾逃生自救技能等。联合学校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模拟火灾场景,让师生亲身体验火灾逃生和灭火过程,提高应对火灾的实战能力。

3.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十五)团县委

1.加强组织建设:推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标准化建设,提高组织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配齐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力量,组织学校团青骨干参与培训,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对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2.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如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元化的发展平台和实践机会。探索建立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与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与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团队组织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社会实践等主题团日、队日活动,提升团队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利用新媒体和互联网技术,加强团、队组织的宣传和互动,增强其归属感和荣誉感。

3.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组织青少年定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团队组织章程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青少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和时事热点,组织青少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爱国主义教育、环保宣传、法治教育等,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挖掘和宣传身边的优秀青少年典型,通过榜样的力量,激励更多的青少年积极向上、奋发有为。

4.完善工作机制:协助推动将党建带团建、队建纳入学校党建考核指标和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系,确保团、队组织工作得到有效支持和保障。定期对团、队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十六)县妇联

1.加强家长学校管理和使用:依托社区(村)妇儿驿站、儿童友好试点单位等场所,加强社区(村)家长学校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服务质量,形成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

2.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家庭教育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

3.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放家庭教育个案咨询预约服务,为家长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对接受家庭教育个案咨询服务的家庭进行跟踪评估,了解服务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指导方案。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如亲子阅读、家庭教育沙龙等,增强家长与孩子之间的互动和沟通。

4.加强合作与联动:与教育部门、学校、社区(村)等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整合社会资源,引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参与家庭教育相关的研究项目和政策制定工作,为家庭教育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支持。

5.注重特殊群体服务:针对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家庭,提供心理疏导等家庭教育服务。引导家长和受委托照护人加强亲情关爱,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

(十七)县科协

1.建立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库:整合县域内科普教育资源,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科普教育基地网络。与县内外各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共享科普教育资源,共同推进科学教育工作。推动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建设科普活动场所,如科普画廊、科普图书室等,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科普服务。

2.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指导和支持学校建设校园科技馆、科学实验室等科普教育阵地,配备必要的科普设施和器材。协助学校开设丰富多彩的科普课程,如科学实验、科学探究、科学制作等,激发学生的科学兴趣。推动建立科技教育资源库,包括科普图书、科普视频、科普实验器材等,为学校和师生提供丰富的科技教育资源。

3.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邀请科普专家、科学家走进校园,为教师提供面对面的指导和交流机会。搭建线上科技教育平台,提供远程科普课程、在线科技竞赛、科技交流活动等服务。组织开展各类科普知识竞赛、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和实践能力的平台。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科普社团活动,如科技创新大赛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组织学生参观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实地观察和体验。

4.利用新媒体手段扩大科普宣传范围:制定科普宣传教育计划,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扩大科普宣传范围,组织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等活动,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科普知识,提高科学素养。

(十八)县关工委

1.开展思想道德教育。聚焦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深化“嘉乡红课”品牌创新,定期组织“五老”报告团、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常态化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优秀传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

2.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组织和“五老”的独特作用,组织“五老”参与开展家庭教育、社区治理、禁毒帮教、安全教育、心理健康等宣传教育工作。

3.参与科技素养教育。着眼航天航空人才培养和低空经济发展需求,重点推进“少年航校”提质增效工作,参与开展青少年科技素养和人工智能等教育活动。

4.开展关爱帮扶活动。深化应用“嘉里关爱”帮困助学云服务平台,拓展爱心捐助、帮困助学、特长生培优等帮扶渠道,有针对性地帮助青少年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乡镇(街道)

1.制定政策与规划: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县域实际情况,制定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建立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成立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协作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细化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推动部门间的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协同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

3.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在县教育局或相关部门下设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4.推动家校合作:制定家校合作相关制度,明确学校、家庭双方在教育孩子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家校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5.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支持。推动学校与社会的深度融合,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学习体验。

6.建立评估与反馈机制:定期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进行评估,收集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7.提供政策与条件保障:制定相关政策,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8.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推动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3

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各部门

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在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协作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定期沟通、信息共享、资源整合、联合调研、问题解决、培训宣传、绩效考核等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

为确保部门之间的常态化沟通协调,特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定期联席会议机制

1.定期联席会议:由协作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教联体”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会议由教育部门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机制

2.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教联体”工作的信息共享平台,包括政策文件、工作计划、项目进展、成功案例等信息,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实现教育政策、教育资源、教育成果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资源整合: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整合教育资源,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实践活动基地等,通过资源整合,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教育成本。

三、联合调研与评估机制

4.联合调研:协作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联合调研活动,包括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教联体”工作的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效果评估:对“教联体”工作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家长、学校和社会的满意度调查,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问题反馈与解决机制

6.问题登记与反馈:建立“教联体”工作的问题登记与反馈机制,对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分析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7.问题解决:对部门间在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作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作解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推动实施。

五、定期培训与宣传机制

8.专业培训:定期组织“教联体”工作的专业培训活动,提升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9.宣传推广: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教联体”工作的重要性和成功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表彰激励机制

10.激励措施:对在“教联体”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协同育人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我们要建成的教育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应当具有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人才竞争力、科技支撑力、民生保障力、社会协同力、国际影响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教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于2023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公布97个县(区、市)作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并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全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落地生根。2024年11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教基厅函〔2024〕29号),提出到2025年,力争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为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促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起草《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前期研究讨论情况

本《方案》初稿由县学生工作服务中心起草,2025年3月3日,《方案》(初稿)向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十七个部门相关部门征集关键材料,通过各部门经办人的充分沟通,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2025年5月19日,《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OA系统向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十七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5条。县教育局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结果与相关部门反馈,得到认同。

三、主要内容和框架

本《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机制”三部分,并附“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协作小组”、“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各部门工作细则”、“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各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等三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到2025年底全县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第二部分详细阐明了各主体的职责任务。以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学校、家庭、社会资源单位为不同主体,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第三部门明确了工作机制。提出相关部门要将“教联体”建设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县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会资源单位落实育人责任,与学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第四部分附件内容。明确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协作小组主要职责和组成成员;确定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各部门工作细则;制定永嘉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各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