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养老机构: 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民养〔2020〕111号)、《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民养〔2024〕59号)等文件要求和《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养老服务机构星(等)级评定的通知》(温民养〔2025〕26号)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等)级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和评定依据 (一)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县范围内在“浙里康养”平台登记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评定依据《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民养〔2024〕59号); (二)养老机构。全县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已完成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评定依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民养〔2020〕111号)。 二、评定程序 1.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自评后提出申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经村(社区)和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后,统一由各乡镇(街道)提交至县民政局。 2.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由县民政局组织评定,原则上不超过15%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定为五星级;评定结果报市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按比例抽查四星、五星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抽查核定后由县民政局进行星级评定结果公示。 3.四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由省民政厅组织评定,三级由市民政局组织评定,二级及以下由县民政局组织评定。 三、时间安排 (一)县级评定阶段。县民政局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三级以下养老机构评定工作,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不低于85%,并同步完成“浙里康养”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模块录入审核工作(前期已先行通知并开展工作);于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评定工作,并报市民政局审核。 (二)市级评定报名阶段。各养老机构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县民政局上报拟申报等级,县民政局汇总后向市民政局上报申请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名单,同步完成“浙里康养”申报工作(前期已先行通知并开展工作);2025年8月30日前上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定情况。 (三)市级评定阶段。市民政局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养老机构三星级评定工作,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抽查核定工作。 (四)评定结果公示。由市民政局评定的三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名单将于温州市民政局官网公示,二星及以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等)级评定名单由县民政局在官网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到星(等)级评定工作是全面优化辖区养老服务生态、带动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水平的关键契机,要积极组织协调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踊跃参与,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县民政局将对整个评定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二)加强学习指导。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指导职责,组织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深入、细致地学习有关评定工作的各项要求、精准把握评定标准、熟知评定细则等关键内容。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实地观摩等多元形式,帮助养老服务机构吃透评定细则。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的短板弱项,要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提升方案,并协助做好评定申报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评定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将依据星(等)级评定结果精准给予运营补助,充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县民政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年度考核标准,将星(等)级评定运营补助与年度考核紧密挂钩,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取消或降低星(等)级以及相应运营补助标准等措施,倒逼养老服务机构持续优化服务,始终保持高标准运营状态,为老年人提供稳定、优质的养老服务环境。 (四)加强申报管理。各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评,自评结果与实际结果差距巨大的,视情进行通报批评。各养老服务机构应按相关要求,及时提交必要的申报材料,同时整理相关工作台账点上备查。申报星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在2025年6月30日前将材料提交给属地乡镇(街道),各属地乡镇(街道)汇总辖区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10日前送至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03室,县民政局养老救助服务中心(养老)科室。 居家养老联系人:陈 诚,联系电话0577-67952250 养老机构联系人:周星众,联系电话0577-67266075 附件:永嘉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 永嘉县民政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永嘉县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申报表
注: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