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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水稻规模种植大户: 为落实好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5年永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公布,请积极申报实施。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5年永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粮油单产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9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5年永嘉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作物范围 早稻、连作晚稻和单季稻。 二、申报主体 奖补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且不得与承担省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申报条件 (一)水稻机插面积100亩及以上; (二)良种覆盖率100%; (三)集成应用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机插(含钵苗栽插)、侧深施肥、两壮两高栽培、绿色防控、机械收获烘干减损等关键技术两项及以上; 四、奖补标准 奖补对象需满足平均亩产高于全县近三年平均水平5%以上的条件(其中,早稻近三年平均亩产为417.8公斤/亩,连作晚稻为437.7公斤/亩,单季稻为517.4公斤/亩)。奖补标准不超过50元/亩,具体金额将根据上级拨付的总资金和符合补助条件的面积核算确定。单产提升项目单个主体所获奖补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 五、工作程序 (一)主体申请。 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附件1)。于6月15日之前将申请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做好过程记录。项目主体要加强田间管理,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并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技术落实过程影像资料等。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附件2)。 (三)组织测产评估。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上报预测单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核实测产结果;其他主体于收获后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实际单产。 (四)做好结果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在互联网上及时公示项目拟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核实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如仍有异议,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核查。 (五)落实资金补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过程核实、测产评估、结果公示等情况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附件:1.浙江省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2.项目主体档案 附件1 浙江省规模粮油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申报表
备注:技术指导单位一般为县、乡事业单位,指导者为农技人员。 附件2 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 填报时间: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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