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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宅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级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温农发〔2024〕74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永嘉县巽宅镇钼矿研学休闲共同富裕项目(一期)实施计划的通知》(永农〔2025〕18号)及《永嘉县巽宅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拨付永嘉县巽宅镇钼矿研学休闲共同富裕项目(一期)资金的函》(巽政函〔2025〕4号)文件,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同意拨付2024年度永嘉县巽宅镇钼矿研学休闲共同富裕项目(一期)第一批资金150万元。该项目补助资金在《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0号)中列支。请巽宅镇政府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专款用于2024年度永嘉县巽宅镇钼矿研学休闲共同富裕项目(一期)建设。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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