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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3/2025-31941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5-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沙头镇泰石山舍客栈、沙头镇芳芳客栈等十一家民宿农家乐行政补偿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因永嘉县人民政府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11家民宿农家乐行政补偿项目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从报名中筛选符合规定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供被补偿对象选择确定一家单位;若无法协商一致,则通过公证摇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现就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及第三方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永嘉县沙头镇泰石山舍客栈、沙头镇芳芳客栈等十一家民宿农家乐行政补偿评估项目。

二、项目概况

因水源地保护需要,永嘉县人民政府责令关停11家民宿农家乐,需要对被关停民宿农家乐的装修、资产以及停业停产损失等进行补偿,拟选定一家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业务。

三、委托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

四、评估内容

1.评估被关停民宿农家乐的装修装饰及相关直接损失,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2.必须承担后续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及补偿决定等相关的评估;复议局、法院有明确规定或要求的,按照复议局、法院的规定或要求执行。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已加入温州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库;

2.依法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已入围“2024-2025年度温州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供应商。

4.考虑到该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名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具备相应资产评估资质或自行邀请一家具备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组合报名。

5.整个项目的评估工作需要在委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具体事项在确定评估机构后在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6.有意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或联合体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报名表应当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写明:报名项目名称;评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附具下列材料: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出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

(3)评估机构简介;

(4)评估机构近三年从事资产评估的业绩情况;

(5)拟投入该项目的评估组成人员名单及个人资格情况(附身份证及资格证书);

(6)评估机构分公司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报名。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日12:00止,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永嘉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402室(房屋征收事物服务中心)。

4.联系人:  朱清秸  联系电话:  13600685503

附件:永嘉县资产补偿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doc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