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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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温林运输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6月3日作出了永瓯综执罚听告字〔2023〕第000047-1号《行政处罚(听证类)告知书》,拟对你单位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元整(¥166,000.00)的行政处罚。 因现采取其他方式均不能向你单位送达该文书,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详见附件)。公告期限1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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