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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永嘉科技进步,现开展2025年科技计划项目(农业、卫生、社会类)申报工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 本批科技项目均为经费自筹项目 1、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支持现代农业、林下经济与中药材产业、特色水果发展等方面。 2、卫生类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支持生命健康、生物制药与中成药、流行病学、精准诊疗、医疗器械、生物统计学、卫生政策、卫生服务、卫生教育等方面。 3、社会类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支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社会发展、文化教育、软科学等方面。 (三)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从2026年1月开始实施,最迟应于2027年12月前完成。 (四)申报对象。永嘉县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在永嘉区域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人才队伍和创新实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申报人必须依托单位进行申请并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永嘉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交县科技局。 (二)审核推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初审,严格审查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相关项目的伦理审查和择优推荐工作。 (三)申报管理。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永嘉县科学技术局。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四)申报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8月19日。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专人妥善安排申报和审核时间。 三、其他事项 (一)按时申请验收。项目实施期满,承担单位应及时提交验收申请。按规定提交验收材料后,由县科技局组织验收,通过验收予以出具科技成果验收证书。项目实施期满后6个月内不提交验收申请又未申请延期的,予以终止项目。项目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报县科技局批准后,最多可延期1年。项目负责人已有在研项目的,不受理新项目申报。 (二)遵守科研规范。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科技伦理治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三)确保科研诚信。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科研诚信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对项目所提交材料及成果的科研诚信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研发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完成目标等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对项目其他内容进行变更的,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科技局批准后实施变更。 联系人:永嘉县科学技术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王俊(机关网:619892;教育网:681869) ![]() 永嘉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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