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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统计局 关于成立永嘉县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永嘉县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永政发〔2025〕12号),经县政府同意,县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永嘉县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永嘉县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雷振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季巧云 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黄红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 健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 忠 县卫生健康局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单爱东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剑 县教育局副局长 金衍孟 县民宗局副局长 潘来毅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韶慧 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金 亮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敏坚 县住建局副局长 汤 淮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黄海浪 县统计局副局长 滕飞鹏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胡双双 国家统计局永嘉县调查队纪检组长 朱雪晴 电信永嘉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宏奏 移动永嘉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戚万里 联通永嘉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黄海浪兼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按照各部门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县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助调查的宣传工作,以及与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各类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县民宗局:负责协调民族宗教等相关协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核查服务;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管住宅小区项目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协助做好调查的宣传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大数据中心:负责协助做好人口相关数据的归集、回流、共享及比对工作,提供数据供给保障。 国家统计局永嘉调查队:参与住户抽查核对和调查员培训工作。 电信永嘉县分公司、移动永嘉县分公司、联通永嘉县分公司: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手机信令数据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做好手机活跃度等人口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永嘉县统计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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