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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嘉县金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永嘉县银坑铅锌矿(山根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永嘉县金溪镇山根村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永嘉县金溪镇山根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废渣治理区、填埋场、临时便道、临时堆场,占地面积共3.2882公顷;治理渣土总面积约25865平方米,共计治理渣土方量约33818.32立方米,其中10810.08立方米铅锌矿废石料清运至临时室外堆场贮存,后期进行转运和资源化利用;12448.24立方米第Ⅱ类一般固体废渣和10560立方米矿区污染土壤集中至7#矿渣点附近的露天空洞进行填埋处置(填埋场设计总占地3619.27平方米,设计库容26913立方米,含挡墙、截洪沟、渗滤液收集池等),并进行封场绿化,展开长期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2025年5月15日在中国永嘉公务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永嘉县银坑铅锌矿(山根村)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57672707 传真:0577-57672662 通讯地址:永嘉县电业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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